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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与统计学评论
第六十九卷 1987年十一月 4号
创新、市场结构和企业规模
Zoltan J. Acs和David B. Audretsch*
摘要 假设大型和小型公司之间的相对创新优势由市场集中度、进入壁垒的程度、行业内企业规模的组成决定的,我们测试了创新活动的整体重要性。我们发现大公司往往在资金密集的、集中的、具有高度工会组织的行业内具有相对创新优势,并会制造差异商品。小公司往往在高度创新的行业具有相对优势,它们利用大量熟练劳动力、并往往由较高比例的大公司组成。
一、引言
而Schumpeterian假设的两个基本原则——大型公司和不完全竞争促进创新活动——经受了几个实证检验,2大多数研究只检验了独立于一个方面的另一个方面(Link,1980年)。那就是说,这两个原则之间的确切相互作用基本被忽略了,主要由于数据的可用性。然而,正如我们在本文第二部分中所示的那样,事实上,在每个行业大型公司并非比小型同行更具创新性。虽然在许多行业大型公司已经被证明更具创新性,但在其它行业,确实存在相反的情况。在考虑大型和小型公司之间创新活动的差异原因时,我们对结合两个核心原理的略有修改Schumpeterian假说进行了实证检验。那就是说,我们检验了大公司在不完全竞争特点的市场中有创新优势,但小公司的市场创新优势更贴近竞争模型。
1986年9月4日收稿供发表1987年5月8日接受修改供发表
*Wissenschaftszentrum Berlin fiir Sozialforschung.
我们感谢乔治 A1 Link, J.-Matthias Graf von der Schulenburg, Joachim Schwalbach, Hideki Yamawaki, Klaus Zimmermann和两名匿名评审的宝贵意见和 Michael Karge在计算方面的援助。任何错误或遗漏仍然是我们的责任。
1 Kamien and Schwartz (1975年,第15页)将Schumpeterian辩论表述为在探索公司规模对创新工作量和创新成就的影响时,公司规模和创新活动之间的44A统计关系是最常寻找的关系。
2 本文献的良好调查,见Kamien和Schwartz(1975年)。
版权所有 copy; 1987
本文具体的独到之处是,通过使用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新公布的数据,我们能够在四位数标准行业分类(SIC)行业的广泛样本中直接衡量大企业和小企业的创新。在本文第二部分描述这些新的数据后,我们在第三部分提出了市场不合格折贴是大型企业对小型企业的相对创新优势原因的假设。在第四节中,我们在一个模型中使用由172个创新和42个的高度创新行业组成的2个不同样本来估计大型和小型企业创新率差异。我们发现大型企业往往在资金密集的、集中的和广告密集的行业内具有相对创新优势。相比之下,小公司往往在高度创新的和由较高比例大型企业组成的行业拥有相对的创新优势。因此,在最后一节中,我们的结论是测试结果支持大型企业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拥有相对的创新优势,而小型企业在更接近竞争模型的市场中拥有相对优势。
二、 创新活动与企业规模
几乎所有测试Schumpeterian假设、企业规模和创新活动之间、以及市场结构和创新活动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都不得不依靠相对匮乏的创新活动量度。通常情况下,这些量度包括投入到创新过程的一些量度,如研发(Scherer,1965年),或创新输出的间接量度,如专利发明(Mansfield,1968年)。虽然研发量度只能显示生产创新活动分配的预算资源,而不能显示实际创新量,因为不是所有的专利创新都是创新,并且许多创新从来没有申请过专利。
但我们能够在传统创新活动量度中通过使用一种直接的创新量度避免这些固有问题(Acs和 Audretsch,1987年)。我们在本文采取的创新量度是1982年记录的每个四位SIC行业的创新数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确定了1982年引进并出现在超过100个跨越每个制造行业的技术、工程、贸易期刊上所列创新部分的新创新。可以从作者处获取用来编译这些数据的整个贸易期刊列表。虽然在1982年记录了创新,小企业管理局发现,它们是平均4.2年前所做发明得到的结果。因此,在某种意义上的创新数据代表出现在1978年左右的发明。小企业管理局将创新定义为66...始于一项发明,经过发明过程,并导致新产品、过程或服务引入市场的过程(Edwards和Gordon,1984年,第1页)。根据创新公司的就业水平,创新数据分为两个公司规模类别。少于500名雇员企业的创新被视为构成了“小型企业创新”,而至少500名雇员企业的创新构成了“大型企业创新”。不幸的是,这些使用就业水平对大小型企业的定义是固定的,没有构造企业规模的替代量度用于比较。因为不是所有的创新都可以按企业规模划分,总创新数目不总是等于大型和小型创新的总和。
表1显示了大型企业创新率大大超过小型企业创新率的二十个四位SIC行业,以及小型企业创新率大大超过大型企业创新率的二十个四位行业。大型企业创新率(LIE)被定义为由至少500名雇员创造的创新数量,除以大型企业的雇员人数(千人)。小型企业创新率(SIE)被定义为由少于500名雇员创造的创新数量,除以小型企业的雇员人数(千人)。
使用了创新率或每个雇员的创新数目,因为它量度了相对于行业规模的创新活动。来源于行业的绝对创新数量可能是创新活动的误导性量度,因为它并没有由行业规模的某些等价量度标准化。创新率大概是创新活动的更可靠衡量,因为它是按行业和公司规模计算的。因此,1982年在制造业中的大型企业引进了2608个创新,而小企业贡献略少,为1923个,小企业就业只有大型企业就业的约一半,与大型企业创新率0.225相比,小企业的平均创新率为0.322。
当然,根据就业将创新措施标准化可能会引入偏差,使资本密集型的大型企业可能不同于小型企业。那就是说,如果大型企业倾向于更资本密集,它们的创新率将倾向于被夸大,而小企业创新率将倾向于被低估。同样,对于人口统计局SIC行业分类中的小型企业,它们相比比大型企业实际制造不同产品类别线的程度,也会将偏差引入测度。第三个偏差来源可能是创新率影响企业规模(见 Acs 和 Audretsch,1986年)。虽然无法为了解决后面的两个偏差来源而做出调整,但创新率的替代量度——定义为创新数量除以销售额(除以10000)——提供了相当的创新活动测度。表1中的最后一列列出了创新率的相应差异(DIS),它使用大型和小型公司的销售额比率,将创新标准化。如表1所示,由就业(DIE)和销售(DIS)标准化的创新测度之间的对应关系相当强。事实上,对于由247个四位SIC制造业组成的整个样本,这两项测度之间的单相关是0.707。虽然这一点让人稍微放心,但使用销售额标准化的创新率容易受到偏差的影响,这些偏差来自大型和小型企业销售额的垂直水平。例如,如果大型公司倾向于销售处于更下游的产品,那么小型企业创新率会倾向于夸大,而大型企业创新率会倾向于低估。
表 1——大型和小型公司创新率的差异最大的行业
从上至下:
轮胎和内胎
农用化学品
一般工业机械
食品机械
弹药,除了轻武器
棉籽油油厂
自然奶酪和加工奶酪
湿玉米研磨
蓄电池
改良纸产品
卡车和公共汽车车身
造纸行业机械
金属办公家具
木工机械
建筑纸和纸板厂
钢笔和自动铅笔
平板玻璃
原蔗糖
工业电炉及烤箱
原料金属制品
秤盘和天平,除了实验室用途
电子计算设备
过程控制仪表
合成橡胶
流量表和计数装置
工程及科学仪器
测量和控制仪器
橡胶树和木材化学品
原料铜
工业控制
表面活性剂
动力手动工具
测电仪器
手术和医疗仪器
塑料材料和树脂
变压器
电灯
工业卡车和拖拉机
测量和分配泵
环境控制
大型企业创新率(LIE)大大超过小型企业创新率(SIE)的二十个行业,以及小型企业创新率大大超过大型企业创新率的二十个行业 对于LIE,SIE%和DIE,创新率由创新数量除以总就业人数计算,而对于DIE,除数为销售额。
1982年,小型企业的平均创新率比大型企业高约43%,这并不意味着“哪个公司的规模是更具创新性?”的答案必定是“小公司”。相反,表1表明,正确的答案是:“这取决于特定的行业。”例如,在轮胎行业中,大型企业的创新率比小型企业创新率高8.46,或每千名雇员大约有八个创新。正如轮胎、化学品、工业机械和食品机械行业中,大型企业的创新率相对较高一样,在秤盘和天平、计算设备、 控制仪表和合成橡胶行业中,小型企业的创新率相对较高。
三、 假设
当Schumpeterian的立场被解读为大型企业比小型企业更具创新性时,这一立场显然没有经过每个制造行业(如表1所示)的验证。然而,考虑Schumpeterian假设的另一个主要原则,以不完全竞争为特征的市场特别有利于创新活动,一个改良的Schumpeterian假设是大型企业应在进入壁垒巨大的集中市场中拥有相对竞争的优势,而小型企业在更类似竞争模式的市场中拥有创新优势。尤其是,文献已经确定了三个方面的市场结构,提出的结构对大型和小型企业的相对创新优势影响明显,这些优势有企业的规模分布、某些存在的进入壁垒、行业在产品生命周期所处的阶段。
除了其他人外,Galbraith(1956年)和Scherer(1980年),指出了生产的规模经济可能为研究与开发(研发)提供了规模经济。如果这一创新活动与规模经济程度呈正相关的观点是正确的,行业内存在的资本密集应倾向于为小型企业创新提供壁垒,同时相对促进大型企业的创新。简单地说,在需要资本密集的行业中,大型企业,而不是小型企业,在利用创新产生的收益方面处于一个较好的位置。
同样,通过广告密集度衡量的产品差异化程度被认为对大型企业具有较大的创新优势,同时抑制小型企业的创新活动(Comanor,1967年)。Scherer(1980年)注意到,在推广过程中,规模经济促进了新产品的市场渗透,因而在广告密集行业中,大型公司能够通过创新获得较大的利润潜力。
对于市场中的不完全竞争,最明显的指标测度是集中程度。由于Kamien和Schwartz(1975年)总结了Schumpeterian假设,市场支配力和获取经济租金的潜力是创新的必要条件。因此,只有规模大到至少获取临时市场支配力的企业,才能选择创新作为利润最大化的方式。尤其是集中度,应为大型企业提供相比小型企业的创新优势,因为根据Galbraith(1956 年,第87页),创新只能在这种市场支配力存在下出现“......只能出现在涉及相当规模资源的公司。”
另一方面,某一行业的一体化程度可能被认为为大型企业创新带来比小型企业创新更多的阻碍。Hirsch和Link(1986年)提供了模型和实证证据,表明通过工会的寻租活动,在某种程度上来自创新的租金都被更强的工会获取(另见Connolly等人,1986年)。由于小型企业的雇员往往比大型企业的雇员的工会参与率更低(Hirsch和Addison,1986年),
7Scherer(1980 年)注意到,在解释市场集中化的实际意义时,必须加以小心。集中率是市场支配力的较差测度,实际上它有大量的错误。
8应指出的是,Phillips(1965年)辩称,相对于大企业,集中度应更促进小企业的创新活动。他推断称,如果集中度抑制了价格竞争,它也可能阻止非价格竞争,如产品创新等。然而,小型企业不太可能被抑制创新的模式协议约束。在Schumpeterian和Galbraithian的传统中,这一论点与文献矛盾。
与小型企业相比,行业的高度工会化可能会对大型企业创新造成不利影响。
最后,Pavitt和Wald(1971 年)等几项研究表明,当行业处于产品生命周期的早期阶段时,小型企业创新的机会趋于最高。Vernon(1966年)将生命周期的引入和成长阶段定义为市场中缺少标准化产品理念。由于产品设计经历快速变化和演变,因而需要较高水平的熟练劳动力,而生产过程保持相对的劳动密集。因此,在生命周期的早期阶段,小型企业的创新机会大概最大,而在成熟和下降阶段,当产品创新起到的作用较小,而资本密集成为较为突出的特点时,这个机会最小。
为了测试这一假设,即大型和小型企业创新率之间的差异是由于市场内不完全竞争程度,我们估计了以下模型:
其中因变量,DIE,定义为大企业创新率(LIE)和小企业创新率(SIE)之间的差异,DIE = LIE——SIE,而创新率被定义为一个四位SIC行业中每千名雇员的创新数量。我们还估计了,大型和小型企业创新率之间差异的替代测度,DIS,其中创新率被定义为在一个四位SIC行业中每销售1万美元的创新数量。为了测量讨论的障碍,我们涵盖了1977年资本产出比率(CAPVS)的解释性变量,1973年和1975年之间劳资谈判(CB)覆盖的行业雇员数,1977年四公司集中度比率(CON),以及1977年广告-销售比率(PROD)。我们还使用了产品差异化的替代措施(PRODC),其中PRODC=PROD x D,而D是取自一个消费品行业(也是日用品)价值的虚拟变量,否则为零。在此之前是Port(1976 年)和Pugel(1978 年)使用的程序,他们认为产品差异化仅在这些行业中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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