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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9 一般特点和设计理念
001. 目的
本合同条款和所涉及文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船舶建造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使船厂能建造、舾装并按期交船。
建造规格书所涉文件:
40.4555.00/051-02 海马建造规范 ,35-34500DWT轻便型双层底散货船
40.4555.00/009-01 总布置合同
40.4555.00/102-01 船中剖面合同
船舶的设计、材料、建造和设备应能保证船舶可靠、安全、经济地运行,并能以最低的建造成本进行装卸。
本规格书所述设备如泵等的性能都被验证,以确定在试航阶段能否达到它们的期望。
正如条款第二章,船级社法规和入级规范所述,在签订合同生效后,任何修改或改变规范和法规的行为都被视为修改合同,必须要经过船东和船厂之间的单独讨论。
凡在规范中出现“或”、“如有必要”、“在考虑”和其他类似表述的词时,则在所有重要事项上的最终决定都应由船东和船厂共同决定。
不论何时,当“或相等”被用在一个机械设备的品牌或零部件之后,“或相等”一词应被理解为其标准和质量都相等的任何替代品
但是任何设备性能的改变都应征得双方的同意。
本规范连同总布置图和其他附图、平面图和示意图描述了船舶的特征和性能,并与附件2——图纸和文件清单一起构成船舶设计、建造、拆卸和交付的基础。关于规格书的详细细节,施工方所需的任何额外要求和改变,如额外的零件图或施工图等,对于船舶的建造都应满足船舶建造合同。本规范应当对船厂和船厂资金负责,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本规范和总布置图组成船舶建造合同的部分。
当建造合同和规范之间的有矛盾和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
如规格书中各部分之间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船体、机械零件等为主。
如本规范、总布置图与附件2——“图纸和文件”中包含的图纸及文件有矛盾和不一致时,以本规范和总布置图为准。
总布置图应作为指导文件。由于考虑到总布置图是为早期阶段准备的,精确位置、尺寸、结构单元的形状和特点、装备、舾装将会调整,视详细的图纸与文件计算的体积、面积、重量、重心和船厂提供的关于设备与舾装的详细信息而定。
应当明白该规范中没有提到的细节,但通常是为了建造国际一流的船舶或满足船级社和有关当局的法规和规范,在船厂的设计、建造和交付船舶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当船厂遇到此类问题,应及时向设计方提出意见,并由船东确认和批准。
在签订建造合同并生效之后,船级社或有关当局对本规范或规则、条例的任何修改,需提供理由来调整合同价格、议定交船时间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受到影响的项目。
所有随船交付给船东办公室的图纸,都应该是船舶建造和舾装过程中采用的最终修订版本,并以电子格式(AutoCad dwg格式)和纸质副本的形式作为“竣工”图纸提供。在船舶交付给船东时,任何此类图纸如未得到及时更新和修正,应在交付后尽快定稿,并通过快递发送给船东。
本规范所包含的总布置图、图纸等仅供参考,最终的图纸和计算应在建造前得到船级社、船东和有关部门的批准。
规范的变更和修改
本规范的任何变更和修改均被应视为变更令,且在本规范所述的任何工作开始之前,应得到船厂、设计方和船东的正式书面同意并签署。变更令在签署时应被视为建造合同和本规范的正式附录。
变更令的标准格式由各方在开始工作时商定。在项目期间所有提出的变更令都应使用商定的格式。
在整个建造期间内,额外费用和信贷费用清单应由船厂保管,且船东应按约定在一个月内批准。
除早已达成书面协议的情况外,对于涉及变更令的额外成本或费用,应由船厂或设计方按正常税率酌情计算。
为减少可能增加的设计费用,凡对设计和图纸有影响的变更或增补建议,应在有关部分或区域开始设计工作前及时提交设计人,或在设计工作完成前四周。
在适当的情况下,延长议定的交船时间,延长的时间应包括变更令所述的准备和执行额外工作或变更所需的时间。
材料和工艺
建造船舶所使用的一切材料、机械和设备,都应是新的、高标准的,适用于在海上航行的预期用途。
工艺应达到国际高标准,并符合国际惯例,也应符合船东、有关部门和船级社的要求。
对于加筋板结构的施工容许误差应符合国际船级社协会的造船修理手册。
机械设备和管道系统的设计、布置和安装的一般要求见附录1.
语言
所有文件、图纸、标记和标志、说明和通信均应使用英语。
002.设计理念和总体描述
该船是一艘单桨柴油机驱动的五舱远洋散货船。
该船的设计和布置应反映以下要求:
- 运行经济
- 维护方便
- 环境友好
- 便于装货
- 鲁棒性
- 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 低燃耗
- 材料和设备的耐久性
- 操纵简单
- 安全导航和有效地操纵系统
- 方便所有设备和结构的检查、维护和维修
该船必须具备足够的鲁棒性和强度,以适应轻便型散货船的最新发展,同时符合国际海事组织/国际船级社协会有关散货船的最新规范。
该船应能运载与船舶设计和设备相适应的任何种类的散装货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货物:
- 煤炭
- 矿石
- 粮食
- 水泥
- 矾土
- 铝土矿
- 矿砂
- 肥料
- 钢卷
- 废铁
- 直接还原铁粉
- 磷铁
- 硅铁
- 硅锰
- 硝酸铵
- 硫磺
- 硝石
- 种子饼
- 包装木材
- 原木(在货舱、甲板和舱盖上)
- 木料
- 钢材
- 精矿
- 工程货物,如管材等
该船还需有垂直的艏柱、艏楼、球艉和方艉。
住宿区在驾驶室下方得船尾五层,设有防撞舱壁。
烟囱设在住宿区后面。
上层甲板下的船体按如下方式用水米舱壁分隔:
- 艏尖舱
- 五干货舱
- 机舱
- 艉尖舱
每个货舱口都配有单舱口盖,舱口盖能通过液压装置进行末端折叠。
该船配有四台起重机,用于装卸货物。
所有货舱均配有机械通风设备。通风设备必须经过检验,确保每小时换气六次。机械通风设备需确保2号、3号及4号货舱能连续作业。
2号、3号、4号货舱的系固点应安装在纵向舱壁上。
该船在装货区应安装永久性的原木支柱系统,包括固定支柱、横向舱壁和在其之间的可折叠支柱。该系统的设计应尽量减少起重机起吊时的操作障碍。支柱的稳健设计、高度和强度,应与木材的装载条件一致。该系统必须易于操作、折叠和展开,且由连接到船舶起重机的钢丝绳来驱动。
货舱段的船体应该设为双壳。
1号和5号货舱用料斗罐布置。2号、3号、4号货舱以90度角与内壳、罐顶斜装,即无料斗柜。上层甲板储物罐应在所有货舱中设置适当角度,以尽量减少货物的移动。
上部有突出,下部无突出的垂向槽形水密舱壁设在货舱之间。5号货舱与机舱、1号货舱与艏尖舱之间设有平面板和强舱壁。
压载水在双层底舱、顶边舱、艏尖舱和艉尖舱。3号货舱在恶劣天气下作为压载水舱布置,并配有额外的重力式灌放系统。
压载水管道和阀门设置在双层底内。
电缆、液压管路和消防总管布置在舷顶边舱的管道内。顶边舱管道作为甲板通道保护甲板舱室和前储物室。
舷侧水箱的上部分为两个后端,作为清洗水箱(临时贮存)。
重油深舱和柴油柜都在轮机舱。重油和柴油柜可能会向船侧和货舱舱壁方向倾斜。
该船由一个直接连接到固定倾斜螺旋桨上的二冲程柴油主发动机提供动力。
该用三台一样的带有发电机的中速柴油机发电。
主机和辅机符合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录VINOx TierⅡ的规定。
003. 主尺度
总长,最大 180.00m
垂线间长 大约176.75m
最大设计型宽 30m
舷侧位置到上甲板的型深 14.70m
结构吃水 大约10.10m
甲板高度(在中线处)
从上甲板到第一层甲板 0.90m
从第一层甲板到第五层甲板,层间距 2.80m
第五层甲板到驾驶甲板顶部 3.00m
甲板舱室 2.20m
上甲板距中线5300mm处的梁拱 0.60m
艏楼甲板舷弧 0.20m
其他甲板不得有梁拱和舷弧
004. 载重量和吃水
以下载重量记为在海水中以公吨计算,比重为1.025t/m3。
型深 约10.10m
载重量相当于 34500t
载重量
船舶总载重量是通过1.025t/m3的海水来确定的,它是包括壳板和所有附件在内的船舶总排水量与按标准倾斜试验或等效试验确定的空船重量的重量差值。
当比较上述计算的总载重量时,在合同和规格书规定的载重量下,船东在合同生效后要求进行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应给予适当考虑。
空船重量
空船重量是指在船舶在完工之后,通过倾斜试验所测得的船舶吨数。
空船重量不应包括下列各项
(所有其他重量,包括以下被定义为载重量的部分)
- 燃油、润滑油和其他在管道和燃油箱中的液体
- 货物、残余物、污水和废液
- 船员、其他人员和他们的行李等
- 所有消耗品、杂货、供应品、海图及书籍、厨具、家具、餐巾纸、毯子等
- 超出本规范要求的备品
当船舶在码头或靠近码头进行倾斜试验时,应通过测量船舶首、尾和船中两侧的吃水来确定空船重量。当计算中拱或中垂状态的排水量时,应根据吃水测量值来进行修正。
如果任何对象或项目不构成空船重量的一部分,却在倾斜试验时计算在内;或如果有任何部分的机械、设备或舾装构成空船重量的一部分,却在倾斜试验时未被计算在内。这些物品的实际重量由船厂确定,经船东和审批机关批准后,再对空船重量进行修正。
船舶的空船重量和载重量由船厂计算并经船级社认可,然后在船舶交付时提交给船东。
005. 容积
货舱容积(100%,包括舱口):
1号货舱 大约 7900 m3
2号货舱 大约 9800 m3
3号货舱 大约 9800 m3
4号货舱 大约 9800 m3
5号货舱 大约 9400 m3
总容积 大约46700 m3
舱柜容积(100%):
重油 大约 1750 m3
消防 大约 200 m3
滑油 大约 100 m3
淡水 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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