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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车站无障碍设施安装现状研究
摘要 台湾身心障碍者及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15%。台湾是一个老龄化社会,残疾人、老人、儿童和妇女能否安全使用各种空间的设施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文献综述,本研究调查了无障碍环境需求的分类和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研究收集台湾火车站无障碍设施安装现况,并提出相关改善建议,以建立便利台湾民众使用的无障碍环境。
关键词 无障碍环境;可持续发展;通用设计
1 引言
随着台湾人口结构的变化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对无障碍建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根据内政部(MIO)截至12月的统计数据: 2011年,按《残疾人权利保障法》领取残疾人身份卡的持卡人占总人口的4.74%,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0.88%。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指标,台湾是一个老龄化社会。因此,当整体环境、社会形态和人口结构逐渐发生变化时,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妇女能否安全使用各种空间的设施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按照《中华民国宪法》第7款第10条“一个国家应当保护保险和医疗的权利,建立无障碍环境、教育培训、就业咨询和生命维护和患者生理和心理障碍咨询,以及帮助他们自立和发展。” 这一规定明确指出,建立无障碍环境是一项国家政策。虽然台湾有保护身心残障人士的义务,法案在保障残障人士权益方面,对新建建筑物有规范和处罚,,一些人认为,在新建筑中安装的无障碍设施不一定能满足残疾人的需要,或者使用率太低,从而导致设施的随意使用。因此,有必要揭示这些问题,引起市民和政府对无障碍设施的关注,这也是本研究的重要动机。
2 无障碍环境和残疾人
世界卫生组织将残疾人分为六大类:身体有缺陷的人、视力有缺陷的人、听力有缺陷的人、语言有缺陷的人、行为异常的人以及患病的人。此外,残疾人还包括发育不成熟的儿童、因怀孕或照顾儿童而导致灵活性和平衡感下降或功能下降的妇女、生理和心理退化的老年人、身体畸形或超重的人。无障碍环境是为满足每个人的需要而设计和准备的,是身心残疾人士重返社会、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在硬件设施方面,所谓无障碍环境,是指具有明确标志和引导的可达空间、无安全隐患的环境以及交通、通讯无障碍的生活环境。理想的环境是在各个方面都建立一个无障碍的环境。
2.1 无障碍环境
2.1.1 有形的方面
有形方面主要指无障碍硬件,包括建筑设施(如扶手、导瓦、电梯、坡道等)、助听器(如盲文机、白色手杖、放大镜、助听器)和交通工具。无障碍硬件应考虑到身心障碍者在生活、行动和教育中遇到的障碍,满足他们在环境中克服这些障碍的需要。这些硬件设备需要因人而异,重要的是,这些设备必须满足这需求,并提供一个没有安全危害的可访问环境。
2.1.2 无形的方面
无形方面是指重视个体心理无障碍状态的必要性。它应该考虑到社会对残疾人的心理接纳和关爱,创造一个无障碍的精神环境。
2.2 残疾人士分类
2.2.1 永久身体残疾的人
由于先天或后天损害而导致的身体退化可分为:(a)视力损害; (b)听力障碍;(c)物理损伤;和精神发育迟滞(d)。此外,残障人由行政院卫生署依残障程度分类。
2.2.2 暂时身体残疾人士
暂时性身体残疾是指个体因疾病、损伤、正常生理发育或日常活动而产生的生理局限。例如,孕妇、抱着孩子的成年人、拿着沉重物品的购物者、骨折患者、发育不成熟的儿童、精神退化的老年人,甚至穿高跟鞋的妇女,都是暂时性身体残疾的个体。
3 有关无障碍设施的法律、法规
3.1 建筑技术规程
根据《无障碍和可用建筑物和设施的设计规范》提供的无障碍设施的定义,无障碍设施,又称残疾人使用设施,是固定在建筑物上的建筑构件,使残疾人能够独立到达、进入和使用建筑物或空间。《无障碍和可用建筑物和设施的设计规范》是根据《建筑设计和建筑技术规范》第167条第2款建立的。它的结构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强制性法规,包括室外通道、避难层坡道和扶手、避难层出入口、室内通道/走廊、楼梯、起重设备、卫生间/洗手间、淋浴房、轮椅座位容量、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5]。第二部分为附录,提供各种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供设计人员参考。这些参考资料包括收银台和咨询台的基本尺寸建议等。部分二不涉及强制性规定。
3.2 《残疾人权利保护法》的规定
《残疾人权利保护法》中关于无障碍环境的规定归纳如下:
3.2.1 主管部门
第二条第五款规定,“负责建筑、公共工程和住房的主管部门负责规划、实施和监督有关残疾人在住房、公共建筑或设施、以及无人居住的生活环境方面的相关权益事务”[6]。
3.2.2 停车场
第56条第1款规定,“在每个公共停车场,2%的停车位应留给残疾人使用。如果公共停车场的总车位数小于50,则必须为残疾人预留至少一个停车位。除残疾人士外,其他人士均不得使用预留停车位”[7]。
3.2.3 无障碍设施和设备的安装
第57条第1款规定,“新建或制造的公共建筑物和集合场所应包括便于残疾人使用的设施和设备。政府不得向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公共建筑、集会场所发放施工许可证,也不得允许他们向公众开放。具体业务主管部门应该责令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公共建筑、集会场所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改进。但是,在由于军事控制、古代文物保护、自然因素、建筑物建设、设备或设施限制或其他特殊条件而难以建立自由进出设备的地方,所有人或管理人员可以向负责具体业务的各级主管当局提交替代改进计划。主管部门应明确实施改进计划的时限”[8]。
4 各车站无障碍设施安装情况分析
4.1 无障碍设施安装总结
为残疾人士而设的设施包括九项主要项目:户外导览通道、斜坡及扶手、避难楼层出入口、室内出入口、室内通道/走廊、楼梯、起重设备、厕所/洗手间及泊车位。将这9个主要项目细分为84个项目进行调查。本研究调查台湾南部高雄市的六个火车站 (李义能,2013年7月至8月)。对各种设施的调查结果总结在表1。
表1 台湾铁路无障碍环境检查结果汇总表
凤山(%) |
高雄(%) |
桥头(%) |
岗山(%) |
芦竹(%) |
大湖(%) |
|
户外引导通道 |
16 |
0 |
40 |
0 |
40 |
16 |
坡道和扶手 |
9 |
72 |
81 |
8 |
No |
8 |
入口/出口 |
50 |
0 |
No |
50 |
100 |
50 |
室内出口 |
100 |
100 |
100 |
100 |
0 |
33 |
室内走廊 |
0 |
66 |
100 |
0 |
0 |
0 |
楼梯 |
12 |
50 |
80 |
0 |
No |
10 |
提升装置 |
No |
66 |
71 |
未检查 |
No |
No |
厕所 |
20 |
45 |
40 |
20 |
10 |
0 |
停车场 |
0 |
No |
40 |
0 |
66 |
33 |
总体合格率 |
34 |
54 |
63 |
15 |
28 |
13 |
检测结果为6个站点的10类检测指标的通过检测编号/总检测编号
上述6个站点的总通过率为:凤山站车站= 21%,高雄车站= 54%,桥头车站= 63%,岗山站= 15%,芦竹站= 28%,大湖站= 13%。桥头站通过率最高,大湖站通过率最低。
4.2各车站无障碍设施的缺陷分析
经过现场检查,发现各站点存在的不足如下:
4.2.1 凤山站
- 西区的坡道损坏严重。
- 厕所又湿又滑,空间不够(图1)。
- 紧急铃装错地方。
- 扶手安装不当。
- 停车位被占用(图2),身体残疾的人不能停车。
图1 转身的空间不够 图2停车位被占用
4.2.2 高雄站
- 室外导轨引导不明确。
- 没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导致通道受阻。
- 厕所的转弯空间不够。
- 没有足够的空间让身体残疾的人停车。
- 室内提升设备前等待空间不足。
- 导轨与地面高差过渡不平坦(图3)。
- 出入口坡度未达到标准坡度(图4)。
图3 导路高差 图4 坡道倾斜度不达标
4.2.3 桥头站
- 厕所附近没有足够的净空间,也没有放置轮椅的空间(图5)。
- 紧急铃和冲水按钮安装在错误的地方。
- 停车位被占用(图6),身体残疾的人不能停车。
图5 卫生间的转身空间不够 图6 停车位被占用
4.2.4 岗山站
- 门把手妨碍导轨以及通道过长(图7)。
- 坡道太陡太长,地面也不平坦。
- 杂文太多(图8)。
- 公用电话安装在几把椅子后面,不能使用。
- 厕所通道的门把手、植物等显眼物体影响通道。
- 过道的转台太小太滑。
- 厕所的转弯空间不够。
- 楼梯的台阶高低不一致。
图7 门把手妨碍引导通行,通道太长 图8 杂物堆放在室内通道上
4.2.5 芦竹站
- 通道内安装的防滑塑料板导致高度差异。
- 厕所空间不足(图9),轮椅难以进入。
- 厕所一旦锁上,使用者必须联系服务人员才能解锁。
- 停车场太小,汽车停不进去。
- 室外通道上挤满了摩托车(图10)。
图9 转身的空间不够 图10 户外通道上显眼物品过多,无警示标志
4.2.6 大湖站
- 通道的排水管,雨天积水(图11)。
- 空调和植物占据的空间影响通道。
- 室外坡道宽度不够,地面很滑。
- 卫生间的门和门把手设计不正确。
-
楼梯上无防滑设备。
资料编号:[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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