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学生间的欺凌行为外文翻译资料

 2022-02-06 19: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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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学生间的欺凌行为

Sheema Aleem

摘要:欺凌作为一种普遍现象却对受害者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破坏性结果。欺凌的形式和表现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人们已经对为什么儿童和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园环境下,欺凌行为的发生提出了各种解释。本篇文章将重点阐述欺凌的各种因果关系以及欺凌对受害者造成的压制性影响。另外本文还深入谈论了煽动和网络犯罪化作为一种新型欺凌方式越来越猖獗的原因。

关键词:欺凌;欺凌者;受害者;网络欺凌

欺凌是一种常见于学生之间的侵略行为,特指个人或者一群人反复攻击,侮辱和排斥相对弱势的人。欺凌作为一种普遍现象却对受害者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破坏性结果。许多年轻人也因此受到生理和心理上的摧残,严重的甚至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更讽刺的是由于缺少相关知识和数据,很多欺凌行为并没有被报道出来,甚至一些成年人将这些行为看成是正常的或者是无害的玩笑。

各种研究都试图通过定义欺凌来描述欺凌行为,有的学者试图找出欺凌者的动机和人格的关联,而其他人则研究了欺凌对受害者的消极和有害影响。 随着数字世界的快速发展,网络世界也会出现欺凌行为,因此网络欺凌者和受害者的新类别也出现了。西方和其他地区的大多数学校已经意识到这一现象,并在学校组织反欺凌计划。但是,印度的情况并不如此。 尽管有数起报道的案例,但我们对印度的欺凌程度依然还不清楚。 同样,学校教育和预防项目的也是如此。 本篇综述试图将有关欺凌现象的大量文献汇集在一起,不仅阐明未来的研究方向,而且还阐明未来以学校为基础的预防欺凌的方案。

Aman Kachroo于2009年在喜马偕尔邦的一个医学院因受恶作剧而死亡的事件震动了该国的良知。 它立即引起政府和民间对学校和学校欺凌现象的密切关注。 最高法院也成立了一个专家委员会来研究欺凌问题。 它还指示若干教育管理机构应该制定规则和条例,以帮助打击猖獗的恶作剧威胁。这些事态发展把焦点放在了恶作剧现象上,一些民间社会的举措开始教育人们忽略恶作剧的不良后果。 这也导致了大量研究的产生,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欺凌和破坏对受害者的动机和影响。

这些恶作剧、欺凌和戏弄的现象究竟是什么?

“恶作剧是不同的,这是一种在大学里实行的启蒙仪式,在美国相当盛行,被称为“受辱”,它的灵感主要来自美国军事学术界的苛刻做法,旨在锻炼他们想要的官员,这些启蒙仪式的范围可以从戏弄升级到虐待,通常不会持续很长时间,并且在新学期开幕后几天/周举行欢迎仪式后终止(印度时报)。” “另一方面,欺凌似乎更多的是与个人或帮派有关的现象,要么是一个强大的个体吸引了一群仰慕者,而这些仰慕者继而掠夺较弱者,或者有大量的帮派分子为了扩散队伍互相之间因为不同的问题挑起斗争。”

“戏弄是一种人际交往行为,有人认为这很有趣,是一种开玩笑的行为,而其他人认为这是残忍的,是伤害某人感情的手段。” 当内容从喜爱变为敌意或者存在权力不平衡时,戏弄可以缓慢而无知觉地陷入欺凌。 尽管文学告诉我们,当情感以充满爱的方式进行时,或者以开玩笑的方式、语调和微笑的形式进行时,戏弄有时可能是积极的,然而,欺凌和恶作剧肯定不是积极的。 鉴于上述差异和底层结构在所有这些现象中都是有针对性的恐吓或占主导地位和情绪化的精神伤害,所以我们在本次综述中将注意力集中在欺凌行为上。

欺凌的定义

有多种方式可以定义欺凌行为。 Delwyn Tattum和Eva Tattum(1992)将欺凌定义为“伤害另一个人并使他/她承受压力的蓄意和有意识的愿望”。 Olweus将欺凌定义为“一个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反复暴露一个人或多个学生的负面行为(Olweus,1993)”。Mayo Clinic将其定义为“特定类型的侵略行为,其中(1)行为旨在伤害或干扰,(2)行为随着时间的推移重复发生,(3)权力不平衡,更多强大的人或团体攻击不那么强大的人(Mayo Clinic,2001)”。欺凌往往“涉及有针对性的恐吓或辱骂,通常情况下,身体强壮或在社会上更为突出的人(ab)使用自己的权力来威胁、贬低或轻视他人,为了使目标或受害者感到无力,欺凌者会采取一系列的侵略行为”(Olweus 1993,Smith&Sharp 1994)。欺凌通常是关于权力的失衡和滥用。

正如Olweus(1997a)所言:“为了使用欺凌这个术语,力量也应该是不平衡的(一种不对称的权力关系):显示出消极行为的学生很难捍卫自己,很难对骚扰他们的学生进行反抗,实际的和感知到的力量或权力的不平衡可能以几种不同的方式出现:欺凌的对象实际上可能身体较弱,或者可能仅仅将自己视为身体或者心理上弱于作恶者,或者是也可能存在数量上的差异,几个学生一起围攻一个受害者。当负面行为的“来源”很难辨认或面对时,可能会实现一种不同的不平衡状态例如在社交上被排除在外,遭到背后议论,或者一个学生被发送匿名的不愉快的信件。基于这个原因,我们不会将两个身体或精神力量大致相同的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作为欺凌来讨论”。

尽管Olweus(1993)提到了欺凌的复杂性质,但即使是单一的欺凌事件也会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创伤。 另外,在Olweus(1993)提出的定义中,侵略者在欺凌情况下的动机没有任何含义。 同样,在Tattum&Tattum(1992)给出的定义中,欺凌已被定义为“欲望”,而欺凌蕴含着一种行动。 从这个定义中得出的结论是,这个人可能怀有伤害某人的欲望,但它可能永远不会付诸行动,因此不会被转化为欺凌行为。 尽管Rigby(Rigby,2012)认为这可能被视为一种必要条件,但仅仅怀有恶意并不能被视为欺凌发生的充分条件。

Smith和Sharp(2006)提出的定义更全面一些,他们指出,欺凌是“当受害者和欺凌者之间存在权力不对称时产生的权力的系统性滥用,这可能是由于 受害者属于少数群体,或身体或精神上弱于欺凌者”。 鉴于这一现象非常复杂,并且缺乏概念共识,Camera、DePalma和Lameiras(2011)已经确定了几个共同的要素,总结了欺凌的核心特征。

·“这是一种暴力行为的子类型;

·它涉及一系列身体、心理或具有社会性质的消极行为,这些行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重复发生,并且对他们所针对的人有害;

·这是故意的性质; 也就是说,具有有意识地伤害受害者的目标;

·一般而言,假定这些行为不是由受害者引起的;

·虐待可能由个人或团体制定,虐待的对象可能是一个或多个个人,但通常只有一个受害者。”

Farrington(1993)也认为,将行为定义为欺凌是必要的。 这些包括“广泛的行为(身体,口头或心理)、造成伤害的意图、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直重复、缺乏挑衅因子以及偏向于欺凌者的权力失衡。” Fried和Fried(1996)确定了欺凌的关键指标。 这些包括“(a)恶意的意图,(b)强烈和持续的虐待,(c)强大的施虐者,(d)脆弱和孤立的受害者,以及(e)破坏性后果。”

欺凌行为是一种“在个人欺负和受害者之间发生的互动,并在社会生态背景下展开。欺凌互动受多种因素影响:(a)欺凌者和受害者的个人特征,(b)欺凌者和受害者之间的双向互动过程,(c)同伴和教师的存在,以及(d)欺凌行为展开的背景”(Atlas &Pepler,1998)。

欺凌被理解为一个动态过程。 Espelage和Swearer(2011)认为“影响参与的因素可能与个体与他的家庭、同龄人群、学校社区和社会规范之间的相互作用有关”。一些研究人员扩展了Bronfen Brenner的儿童发展社会生态模型,认为儿童和青少年的行为“受到一系列嵌套情境系统的影响,包括家庭、同伴和学校环境”(Espelage&Swearer,2011.Bronfenbrenner,1986) 。“儿童和青少年直接接触的背景(例如,同龄人、家庭成员、学校等)被称为微观系统,微观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中观系统(例如家长教师会议),外部系统是社会环境的间接影响,宏观系统包括文化规范等抽象影响(例如,对残疾学生的态度)”(Rose&Espelage,2012)。

网络欺凌

关于欺凌的大多数文献都倾向于集中在校园环境中发生欺凌行为,其中也包括一些失学儿童。 然而,当今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地生活在数字世界中,他们可以通过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手机轻松访问互联网。 网络环境占据了当今年轻人生活的重要部分,因此成为同伴虐待和欺凌的常见场所。

“被标记为网络欺凌的电子媒介欺凌涉及通过手机发送短信、电子邮件或即时消息,或者在社交网站和聊天室发布消息,就像普遍的欺凌一样,网络欺凌可以是直接的(即向目标人物发送威胁或憎恶的消息)或间接的(即恶意评论、图片和私人消息的传播就似谣言)”(Juvonen&Graham,2014)。

互联网的匿名性、速度快和覆盖范围广是网络世界的显著特征,大量的虐待能够在其上下文中发生。 由于互联网允许人们保持匿名或伪装身份,因此很容易瞄准目标而不被识别或捕获。 任何张贴在互联网上的信息都会以非常快的速度传播,并瞬间传达给非常广泛的受众群体。 因此,与传统的学校欺凌相比,恶意评论在互联网的影响被放大了。

Hinduja和Patchin认为:“网络欺凌类似于#39;传统#39;类型的欺凌,因为它涉及意图(或实际)对另一个人造成重复伤害;但是这种伤害是通过电子文本或图像的媒介制定的”(2005年)。 “电子文本的媒介包括通过使用电子邮件,手机,即时消息,以及诽谤个人网站和诽谤在线个人投票网站的滥用行为”(Keith&Martin,2005)。 “文献表明,参与网络欺凌与显著的心理社会适应不良有关,包括降低自尊、学习成绩差、抑郁、情绪困扰,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暴力或甚至自杀(Abdilla G,2009)”

Bilk,Flander和Rafajac(2014)发现,遭受传统欺凌和网络欺凌的儿童对朋友的满意度较低,而遭受身体和网络欺凌的儿童则表示对家庭的不满。 摩尔(2012)报告说,网络欺凌的受害者家庭功能满意度较低,学校满意度和自我满意度也比较低。 网络欺凌者的自我满意度则较高,网络欺凌者的家人、朋友、生活环境和学校满意度较低。

Piitz(2012)评估受害与自尊、生活满意度和学校联结程度呈显著负相关。 “尽管感知到的社会支持并未降低受害与消极结果之间的关系,但发现发展资产可以调节受害与自尊之间的关系”。Kroon(2011)也发现欺凌与生活满意度之间存在显著负相关以及网络欺凌和生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已发现网络欺凌和孤独之间以及网络欺凌和抑郁症状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Hobbs(2009)还发现,“网络欺诈与全球生活满意度呈显著负相关,而网络恐怖和网络欺诈受害者对家庭生活和学校体验的满意度低于未参与网络恐吓或网络恐吓的学生网络欺凌”。 Kowalski和Limber(2013)发现,“参与传统欺凌和网络欺凌之间似乎存在重要但并非完美的重叠,此外,两种欺凌的身体,心理和学术相关性也相互类似。

Piitz(2012)评估受害与自尊,生活满意度和学校连通性显著负相关。 “尽管感知到的社会支持并未降低受害与消极结果之间的关系,但发现发展资产可以调节受害与自尊之间的关系”。Kroon(2011)也发现欺凌与生活满意度之间存在显著负相关以及网络欺凌和生活满意度之间也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已发现网络欺凌和孤独之间以及网络欺凌和抑郁症状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Hobbs(2009)还发现,“网络欺凌者与全球生活满意度呈显著负相关,而网络欺凌者和网络欺凌受害者对家庭生活和学校体验的满意度低于未参与网络欺凌的学生”。 Kowalski和Limber(2013)发现,“参与传统欺凌和网络欺凌之间似乎存在重要但并非完美的重叠关系,此外,两种欺凌的身体、心理和学术相关性也相互类似。”

Patchin和Hinduja(2010)得出结论:“网络欺凌成为欺凌受害者的学生的自尊心显著低于那些很少或者没有遭受网络欺凌的人”。 Campfield(2006)探讨了网络欺凌和受害情况,并得出结论:“面对面的欺凌者和受害者以及网络欺凌者和受害者之间存在显著的重叠,女性在网络欺凌者、受害者和欺凌/受害者中的比例过高。 网络受害者的心理社会特征,欺凌/受害者包括外在化的行为、总体问题和低同辈自尊。网络欺凌者并不认可任何心理社会失调症状。网络欺凌/受害者以及面对面和网络受害者的欺凌行为表现出极低的心理社会调整能力,外在化的行为和总体问题最能预测网络受害者的状况。”

印度的欺凌现象:虽然欺凌作为一种现象在印度普遍存在,但仍然缺乏相关研究和数据。只有在Aman Kachroo案件之后,当局才惊醒并采取了一些行动。大学拨款委员会是印度高等教育的顶级监管机构,它已经开始帮助学校和大学里的一些不成文活动,但是对学校学生来说,却存在着威利尔干预。正如最近的尼尔森公司报告(2015)所指出的那样,“国家良知还没有把重点放在儿童欺负作为一种公共健康危害的严重性上,因此,这个问题的研究较少,而且数据稀缺”。 Kshirsagar,Agarwal和Bavdekar(2007)通过从马哈拉施特拉邦农村地区的公立和私立学校随机选择了500名儿童,评估了学龄前儿童的欺凌行为。根据他们的研究,近31.4%的儿童报告称受到欺凌,男女同校的欺凌比率高于女童学校。

Nielson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农村政府学校的11至14岁儿童的Meena广播节目中进行的一项基线研究表明,“60%以上的学校学生知道欺凌是一种现象,10%至30%的人承认 欺凌过或被别人欺凌,在超过50%的案例中,我们与之交谈的孩子说欺凌通常会导致吵架和争吵,让他们感到害怕。”(The Nielson Company Report,2015)。 报告进一步指出,在马哈拉施特拉邦,11至14岁的农村学生中有87%知道欺凌行为,大约21%的人参与了欺凌行为。 同样在贾坎德邦,有64%的人知道这种行为,31%涉及其中,在中央邦,有73%的比例知道欺凌,10%参与欺凌。

欺凌的形式

欺凌可以采取多种形式。 Literature指出了身体、言语和心理上的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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