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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贤,乡镇管理员:
中国农村领导的革命的转变,1900年 - 2000年
邓鹏
历史系
海波特大学
邮箱: pdeng@highpoint.edu
近年来,中国的乡绅或乡村士绅重新兴起。学术界和媒体都用这个词来形容中国农村的新领导层。乡贤是指受过大学教育的农村管理人员或企业家,并且这个术语不仅反映了近年来中国农村的一些非常突出的趋势,而且还反映了很多人们对中国农村社会方向的看法。虽然这个术语“新乡贤”是衡量中国农村自毛泽东时代结束以来取得的显著进步的标准,但它与中国传统农村的情况却有很大的不同。回顾中国农村从旧乡绅到新一代领导人的巨大转变,将会揭示中国农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自人民公社解散以来,他们的领导力也是如此:从传统农村社会的地主乡绅,到毛泽东时代的干部,再到农村乡镇干部[乡长、镇长等]。积极塑造中国农村的现实。代表特殊时期的社会经济秩序和政治条件,这些群体中的每一个都有一些独特的品质,这些品质积极塑造中国农村的现实。
虽然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地主士绅享有威望,权力和自治权力,但毛泽东时代的干部是破坏性革命和极权政治工具的产物。近年来,乡镇官员虽然受过更好的教育,比他们的前辈们更加专业,也处于比毛泽东时代更温和的年代,但是没有农村的经济和社会根源,保持国家机器的部分,农村乡镇官员的动机不同于传统中国农村地区的乡绅阶层。
一、地主乡绅在传统的中国农村。
在传统的中国农村地区,乡绅阶层包括了一群人。首先是在公务员考试中获得学位但尚未获得或不具备政府资格的人员。还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地主,退休的官员,宗族的族长以及其他有影响力的人。
他们拥有丰富的财富、优越的学习能力、社会地位和与帝国政府和其他有形和无形资源的联系,他们赢得了广大农村群众的尊敬,成为了农村地区各种事务的领导者。[1]
孟子,公元前4世纪的中国圣人说:“那些有固定生计的人也有不变的思想。”在革命前的中国,地主乡绅的权力首先来自于他们巨大或高于平均水平的土地财产。这些财富一般是辛勤工作、精明投资和明智管理的结果。正是土地私有制和自由交易使它成为可能。尽管在传统中国,继承制度是父母财产在儿子之间的平等分配,但是绅士家庭的财富及其伴随的经济权力可以持续数代。甚至是一个女儿,当嫁出去时,也会得到可观的嫁妆。在中国历史上,士绅权力的不断扩大,再加上王朝衰落和人为与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甚至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然而,在正常情况下,乡绅的财富不仅保障了他们在中国农村的社会地位,而且也帮助稳定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个体的贵族家庭兴起并衰落,但作为一个整体的阶级始终有能力在适者生存的生存中再生自己。
然而,地主士绅的角色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财富,甚至超出了他们在一个地区的经济管理。在20世纪之前,绅士的声望和真正权威是通过科举考试获得。自宋代(960一1276年)以来,士绅家庭必须为其儿子提供最好的教育,以便后者可以提升家庭地位或至少维持其声望。科举考试的成功不仅给考生的祖先带来了光荣,为他繁荣的前途打开了大门,同时也为他的家庭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包括经济、社会和政治特权, 几代人, 士绅的经济特权包括豁免征兵劳役和与地方政府谈判财产税的特殊安排。这些特权可能会持续几代人甚至在一个王朝的崩溃中幸存下来。士绅的经济特权包括豁免征兵劳役和与当地政府协商财产税收的特别安排。[2] 地主乡绅的社会特权往往与他们对父权秩序和教育的影响联系在一起,而他们的政治影响力则源于对帝王政府的承认。与平民不同,士绅可以直接与地方官员,甚至更高层的官员进行接触。
在传统的中国农村,权力是双方自愿的。农村的威权政府实际上是“松散、软弱和象征性的”。帝国政府最远的触手是县长,县长得到少量有薪文员和捕头的协助。“在基层,它是“一个不积极治理所有的政府。”[3]帝王政府,特别是当地的官员,严重依赖于士绅支持农村民众和维护农村治安。在执行政府的政策和处理地方事务时,士绅经常充当群众和政府之间的沟通渠道,并作为地方官员的顾问。虽然他们不是政府的官员,但是地主士绅仍然承担了包括税收和福利活动在内的各种事务的责任。在社会和政治动荡时期,士绅成员经常主动修建或修理道路、桥梁和堤防等公共工程,甚至组织当地民兵。由于他们的财富和影响力,他们经常用自己的钱或从当地人那里筹集的资金来做这些事情。[4] 这些项目造福了整个乡村,不仅仅是一个贵族家庭或是一个地区的贵族阶层。换句话说,士绅是中国传统农村道德经济的中心。反过来,这也有助于巩固中国近代乡村士绅的优势。
然而,把士绅看作是帝国政府的一部分,甚至是官僚机构的辅助者,这是错误的。在政府工资和制度认可的声望之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这个阶层的成员享有相当大的自治权。在一般情况下,当士绅的利益与帝国政府的利益一致时,士绅是政府最好的盟友。但是,如果政府的政策或地方官员的行动与绅士不同甚至威胁到士绅,士绅就会批评甚至反对地方官方的行动。士绅阶层的杰出成员作为农村群众的发言人,反对他们认为地方政府滥用职权的行为,这并不罕见。[5]
士绅利用他们的教育成就,致力于维护儒家思想,在创办和运营学校等方面尤其活跃,包括书院 [私立学院]。许多士绅家庭拥有大量私人藏书。 他们经常与政府合作维护政府学校和考场。“在掌权的时候,一位绅士会给全部的人带来利益, 当一个绅士失去权力时,他会保持他的道德原则。”儒家学说,再加上他们的经济和政治力量,赋予了绅士们对他们的家乡的归属感和利益相关者在家乡的福祉。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经历了剧烈的政治和社会变革,地主士绅也经历了从解体到彻底湮灭的过程。虽然在这一过程中很难确定决定因素,但在1905年取消科举考试具有特殊的意义。这是自唐宋时期以来,士绅职业生涯的终结,这是对士绅的第一次致命打击。与此同时,迫使这个阶层的成员在更不可预知的世界中绘制自己的职业生涯,似乎也给了绅士一个改革和复兴的机会。这个班的年轻,勇敢和富有想象力的成员关心国家和个人利益,参与了从推动新教育到宪法改革的活动。清朝末年,相当数量的士绅加入了反满洲组织,甚至参加了辛亥革命。随着20世纪的城市化进程,许多士绅迁入城市,参与了制造业和金融等经济领域。因此,虽然绅士在中国农村保持存在,但这个阶级不可逆转地变得城市化了。这种转变削弱了农村的领导地位,并最终导致了20世纪中国农村社会的全面恶化。[6]
士绅的不断衰落也与中国现代党国的崛起并行。从1928年到1949年的二十年间,国民党政权试图通过建立地区和乡镇政府来控制农村地区。 这个国家建设的过程,虽然被第二次中日战争和与共产党的内战中断了,但在中央政权和农村之间建立了切实的联系。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新的士绅阶层,他们的代表被纳入国家,作为县议会的成员、地区、乡镇或社区监视系统的负责人。虽然依靠一些历史悠久的传统习俗和族长等传统精英的支持,但新绅士们仍试图用儒家的秩序来协调新国家的意志。新的士绅阶层的进步分子开始着手改革父权制度、家庭制度、发起农业合作社和推广新生活运动等新事物。[7]新一代士绅的行动在20世纪的中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首先,它表明了中国人民民族主义的出现。面对日本的侵略,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地区的乡绅都支持反抗的政策。在1946-1949年的内战期间,乡绅们压倒性地认为国民党政权为他们的保护者。其次,这也表明了士绅能够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如果有足够的时间和适当的条件,新的士绅可能会在中国农村和现代国家发展中发挥更积极和有效的作用,尽管我们无法确定新的士绅是否会重新建立并保持它的优势地位在党国的时代。 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在日本侵华期间,中国农村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并且在1946一1949年的内战期间,乡村士绅绝大多数地认为国民党政权是他们的保护者。我们也知道,在1949年以后的土地改革和其他政治运动中,地主士绅被作为一个文化上停滞不前和政治反动的阶级消灭。
二、毛泽东时代的干部:极权主义国家的工具。
1949年至1976年,中国农村经历了一段彻底的转型时期。革命的过程包括1949-1951年的土地改革,1951-1952年互助小组的初始集体化,1958- 1958年的农业合作社,1958-1978年的人民公社(尽管人民公社一直存在到1984年)。在人民公社的生活中,中国农村也经历了1958-1959年的大跃进,1963-1965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共产主义国家的这些极端举措旨在建立一个乌托邦社会,同时帮助国家实现快速工业化。他们受到阶级斗争理论的驱使,反过来又强化了中国农村的极权政治。在这种总是令人眼花缭乱、经常痛苦的变化背后,是国家对中国农村的全面侵略。这场前所未有的革命彻底摧毁了中国农村的旧经济、社会和政治秩序,铲除了地主士绅的残余。
共产党在夺取政权后,就通过进行世界历史上最彻底的土地改革,向3亿多贫困的中国农民作出了承诺。然而,针对共产党的宣传,土改的真正目标不是“耕者有其田”,而是首先通过清算地主和第二阶层建立中国农村的共产主义权威,其次是为农村群众筹集集体化资金。 为了进行土地改革,新政权派遣数以万计的工作小队进入村庄,动员群众对地主阶级进行正面攻击。在席卷中国农村的风暴中,数以百万计的农村积极分子脱颖而出。这些人最初是贫农和中下层的农民,他们跳上了共产主义的大潮,因为共产党人不仅帮助他们实现了他们对土地的梦想,而且还帮助他们与那些被他们怨恨的人达成了一致。 在打倒地主士绅的斗争中,农村积极分子们第一次尝到了权力的滋味。土地改革期间的暴力使他们成为旧体制的死敌,使他们几乎没有退路的余地。[8]他们意识到,共产主义国家是他们新获得的财富和持续繁荣的唯一保障。共产主义国家在,他们拥有一切;没有它,他们将失去一切。因此,对党的忠诚成为他们集体人格中最重要的品质。反过来,又因持续的政治教化和担心他们在血腥改革中的行为受到报复而加强。
1952年到1957年间,毛泽东和他的同事们试图巩固国家对中国农村的控制,同时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为中国的工业化提供原料。政策的执行使农民盲目服从和基层领导的热情。土地改革的许多积极分子首先接受了互助小组,然后领导了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其中一个案例是由河北省遵化县王国藩率领的贫困家庭合作组织。在1941年的日本战争中,他加入了共产党。他组织了中国最早的农业合作社之一,有23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即使在土地改革之后,他们也只有一头残疾的骡子。另一个例子是四川省建阳县的张思州。从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张在土地改革期间出现,并于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他在建阳组织了第一个农业合作社,并于1958 - 1959年成为一个人民公社的负责人。中国农业集体化的速度是不可思议的。从1953年开始,到1956年底,该运动重组了98%的中国农村人口。在农业合作社运动结束时,中国有65万农业合作社,其中150万名领导人组成了中国农村共产主义国家的核心。运动的规模和速度一方面表明了极权主义国家的力量,另一方面表明了中国农民的顺从性。 它也为下一个更加狂热的毛泽东主义革命时期铺平了道路,即在大跃进时期建立人民公社。
随着1958-1959年人民公社的建立,国家对农村的控制更加深入。人民公社的每个组成部分,从农业的宏观规划到社区食堂和“后院熔炉”,都与中国农村人口完全格格不入。在大规模集体经济条件下,由于受教育程度有限,缺乏专业知识,人民公社的干部除了服从上级的不切实际的命令外,几乎不可能主动干预。在人民公社运动中,领导人是当地的,但他们代表着国家和外部的政治秩序。在公社制度下,农村干部在中国农村演变成特权阶层。人民公社的主要官员成为了“从生产中解放出来的干部”,并靠政府的工资过活。生产大队的干部由于参加了他们所住的生产队的工作,参加了许多次会议,因此成为了部分的“脱产”。在党的组织和上级的命令下,干部代表的绝对权力远远超过了地主士绅的权威。然而,没有个人财富和卓越教育,他们没有作为传统农村社会的主人的自主权。 他们也不能把人民的福利置于国家意志之上。 相反,更确切地说,他们需要建立自己的信誉,并在他们从未听说过的思想基础上巩固他们的权力,更不用说理解了。许多人负责在他们自己的公社中夸大农业生产,导致政府过度从农村收购谷物,从而加剧了农村的大范围饥荒。 因此,干部不仅是毛泽东“小资产阶级狂热分子”的受害者,而且是全国范围内精神病患者的牺牲品,这使中国超过两千万的人失去了生命。[9]
在随后的1962 - 1964年的经济调整中,更为务实的中国领导人,如刘少奇和邓小平,放松了集体化对中国农村的控制,从而给了农民在管理他们的生活上有限的自由。 农村干部高兴地接受了改善自己家庭生活的机会,并修复了大跃进的危害。 然而,革命的缓和只是短暂的。1963年初,毛主席关心中国革命的方向和条件,在中国农村开展了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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