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运动、机制和机器——一个介绍
Holger Moroffaand Diana Schmidt-Pfister
摘要: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反腐败计划、项目和活动成为促进良好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为研究反腐败工作提供了一个概念框架,并且着眼于国际、国内域名之间的相互评估其性质和对整个东欧的影响。更确切地说,它区别于国内社会运动,政府的政治机器和国际法律机制三者之间,这三个层次的分析 —— 国内民间社会,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 提供一个有意义的用于比较各种反腐败工作的一般基础。在所有的三个层面中,相关行为者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是通过规范性的论据来补充的。在本卷的案例分析评估中,本文的结论是,在三个层次的接口、巧合和自发的突破上很大程度上超过了适当的反腐败战略的系统地实施。进一步强调,对于反腐败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仍然是对任何国际或政府计划的成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腐败;反腐败;东欧;后共产主义的改革;公民社会;多层次规范推广;国际制度
民主的促进和良好的治理是建立各种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政策。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反腐败计划、项目和活动成为促进良好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东欧的后共产主义已经提出了这种努力的主要目标,事实上,大多数这些国家都表现出国内反腐败措施的骄人战绩。但是,外部结构和代理人是如何影响后共产主义国家的反腐败工作的?国内的反应又是如何反馈到全球反腐败斗争的?是什么样的结构和代理商都参与到国家和国际层面上去呢?这些都是核心并且特别接近的问题。当看一个政策领域和成为一个核心参数的“变化”领域时,两者是高度相关的。从90年代初期,不仅跨国反腐败力度发生了演变和采取了许多形式,而且东方和西方之间的关系也已经发生变化,在各个东欧国家中都有国内变革,不管一个共享的共产主义遗留下来的,以多种方式进行。正如这里的文章编译所显示,这些充满活力的国际和国内环境有利于巧合和自发的突破,而不是适当的反腐败战略的系统地实施。
这个有关于“预防有组织的犯罪和腐败:后共产主义国家的国际努力”的特殊问题在2007年的比萨举行的第四次欧洲联盟政治研究(ECPR)大会中被提出来了。到那个时候,我们发现在这个区域中关于一枚硬币的不可分割的两面,即反腐败的国际和国内的两侧推行的一个新的性质考核和反腐方案的影响的重要性。很多人都写在东欧的腐败和犯罪。我们也看到了反腐工作在国际水平和选定的,大多是单一国家的情况的分析分散了。然而,在这一地区努力范围内的一个充分概念化的纲要和实证基础研究消失了。本文现已汇集了一批来自不同国家背景的高级和初级学者们,并且这些学者们长期致力于从不同的学科角度(政治学,国际关系,欧洲一体化,比较政治学,区域研究,社会学和人类学)来探讨这些问题。所有的作者都在共同概念的前提下更专心的探索在国际和国内之间的因素、结构和在反腐败领域的代理商之间的复杂的相互作用。此外,国家案例研究(第三部分)由国际活动者方法的贡献和测量经验的分析挑战与对腐败的观点(第二部分)、通过有关性质的批判的反响和一般全球反腐败风险的成功(第四部分)这几部分来补充。在过去3年里,通过本文和各种案例研究发现,在国内反腐败必须通过在政府和民间社会之间进一步分化的经验变得越来越明显。这使我们更能厘清国内和国际之间努力的相互作用和在两个水平上采取进一步分化的介绍,作进一步的概述说明。
背景
预防跨国犯罪和腐败的工作在这几年内大大的开展了。国际政策环境通过国际金融机构(IFI),联合国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欧洲委员会(欧委会),欧盟(EU)和美国已经形成了。这些工作通过国际非政府组织(NGOs),尤其是国际透明组织(TI)和通过在西欧与东欧之间的法律、调查和检察官的合作的新领域的国内民间社会三者的宣传和提高认识活动来得到加强。当然,许多立法与合作的措施对于有关特定政策与项目的成功做出明确的判断来说是太新了。不过,政策制定者和学者可以利用出现在过去的二十年里的多个数据源和一些案例更加系统地分析在工作中的多个进程和反映关于研究跨国反腐败宣传的概念方法的实用性。这个问题突出的贡献是,不仅是腐败和犯罪的本身都把压力放在国内发展和国际关系中,而且涉及到国际机构和国内活动者协作的打击力度正面临不同的挑战的政治、经济、技术、文化和道德多个方面。
在后共产主义转型的国家中,特别是腐败和犯罪的问题,从国际机构、西方国家和媒体中继续得到很大的关注。这包括一系列日益增长的问题,范围是从对民主化、投资和法律规则的关注到对国际安全事务的关注。腐败被视为是阻碍民主化发展而方便于跨国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的发生的,同时也培养外交政策和外国投资的不可预测性。在欧洲地区,特别是在2004年和2007年的欧盟东部放大的过程中,新的有关于来自俄罗斯和巴尔干地区的组织犯罪扩张的国际安全问题已经增加了。而且一些东欧国家的政府将腐败看作是一个有关于国家安全的问题,因为它是最后大众的不满才导致的革命的关键,如2003年的格鲁吉亚的玫瑰革命、2004年的乌克兰的橙色革命和2005年的吉尔吉斯斯坦的郁金香革命,同时,有点矛盾,在国际活动者的眼中,国内政治稳定已成为推动反腐败改革的一个重要前提。
在学术文献中包含了限制潜在地成功的警告或者甚至在东欧和中亚的反腐败计划产生负面影响。一方面,不仅对在实践中大多数反腐败方案的规范性和乐观的观点,也对文献主要是对有关人权和环境的国际准则推广的成功故事机构的展示,二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另一方面,在东欧反腐败宣传,保留有关于其他地方反腐败措施的负面影响的循环参数和在东欧与欧亚大陆中指向有关外部民主规范推广的更复杂的问题的最近贡献。这个特殊的问题通过更深入地查看在不同的东欧国家的反腐败工作,从而超越这一研究的相当矛盾的状态。此外,对国际反腐败工作的国家的响应似乎随着欧盟的所需程度而发生改变。我们选择了一些与欧盟有不同关系的国家进行研究,并提供了案例:一些国家有计划地努力从候选人变成成员(匈牙利,波兰,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但仍然面对一些欧盟资金使用透明度的详细审查是值得关注的,另外一些国家现在是参与欧洲睦邻政策(ENP)(格鲁吉亚,乌克兰)。
概念
在本研究的努力中,我们开始着手研究国际和国内反腐败工作之间的相互作用。案例研究的初步结果显示,一直存在着资源和观点从国际到国内水平的转移,确实是一系列国内的措施已得到响应且开始进行了。但很多措施,包括外部和内部,已经双向并行的采取了或者仅仅是同时发生,而不是基于战略的协调。此外,在本文的研究表明,反腐败工作是通过使用下面的社会运动技术、上面的国际法律和金融机制,或者是来自国家行政部门内的政府机器的手段来追击的。根据这些初步调查结果,我们建议通过两到三个层次的分析来调整研究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概念方法:国内民间社会、国家政府和国际社会这三个层次。这种三管齐下的方法适合于一般的反腐败工作的学习,并提供一个比较各种反腐败政策和宣传活动的多面性结构化的棱镜。
相关的活动者主要是属于第一级的非政府组织,有土生土长的、以及外部说服和资助的,一些与政治反对派政党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些非政府组织往往被西方和国际捐助者认为和描绘成是热心公益的、非营利性的企业。然而,在他们的国内背景下,非政府组织在东欧也存在着吸引国内外资金以赚取收入的重要手段。这后一方面似乎对于反腐败的工作加强了,已成为一个雇佣反腐败专业人士和涉及不可估量的货币资源的全球性的行业。因此,很难说活动家是否存在信念、物质利益的动机,或者两者都有。全国企业和商业协会,也可以在公民社会组织中发现,无论是真正地支持反勒索工作或举办各种公关的原因的活动,例如,自身腐败的行为的转移,会很容易地归咎于个别公司的员工,从而为任何结构或顶层腐败作掩饰。再次,我们很难评估他们的真正动机。国内民间社会可能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国家和外国政府有相似的连接,可以很好地与其他两个层次互相连接。一些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在不同程度上支持和影响国内外的非政府组织,而削弱一个公民社会的分开的,真正独立的,内在动机范围的概念。公民社会似乎是一个经常使用,但很少定义的概念,因此吸引国际组织和倡导学者通过寻找普遍意志下的不熟悉的理想来填补这一空白,不需要一个作为一种各党派和利益集团之间政治竞争的制度的民主。他们是公民社会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各种各样的公民社会。认识到在后共产主义东欧的集体行动团体、政党、非政府组织和中介组织的发展与老牌的西方民主国家的发展存在很大的差异是特别重要的。
第二个层次包括国家政府、他们的机构和管理部门、政治家和政党。该集团的当权者,他们反腐败工作的内部动机是出于政治派别之间的权力斗争,或面临从下面的社会反腐败运动所带来的合法性危机,成功的高调或普遍的腐败案件。政府的反腐败措施是通过国际公约和组织或国际宣传这些外部因素引起的,如通过腐败感知指数或定期监测计划。无论国家政府所奉行的反腐败工作出于法治上的真正信仰和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性,或仅仅是愉悦国际捐助者和投资者们,甚至研究出打击政敌的武器,再一次的难以确定。他们政策的动机往往是混合着上述许多的原因。
在第三个层次,我们发现国际社会是由国际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跨国行为者,如私人基金会,智囊团、 跨国企业、以及一些非常活跃的西方政府组成。他们还可以促进多方面原因的反腐败工作,以致很难分辨。除了在这些政策优点中的真正的信仰,它可能是一种在为国际组织或政府部门获得新的活动领域的官僚利益,或者是一种使用这样的政策作为影响别的国家发展的一种手段的利益。反腐败工作可以被大出口国作为一个来帮助他们的公司在国外竞争的工具,或作为一种使他们的业务行为和会计规则的法律标准国际化的方法。
在反腐败政策的三个层次中,物质或权力政治利益是由控制的、规范的和道德上的参数来补充的。尽管所有的行为者在这三个层次中可以扮演各种角色,公民社会是与社会运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似乎带有反腐败话语中的最大合法性。国际组织在公约和条件政权的形式中制定的法律和财务机制,某些情况下是更广泛的权力政治机器一部分或被它所利用。在这三个层面上研究行为者的互动模式,一般是揭示国际反腐败制度的实际运作,尤其是在区域设置的东欧国家。
我们的方法不仅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一个特定的地区的反腐败政策,而且讲的是比较政治学和国际关系中的更广泛的理论争论。探讨国际制度对国内政治产生了什么影响,并着眼于国际、政府和公民社会三个层面的相互依存关系。当研究国际因数影响国内结果时,这种方法与Peter Gourevitch的“反转第二意像”的概念有关。在比较政治学领域中,Jon Pevehouse用这一分析用于外部诱导民主化过程的有影响力的研究中,迄今为止,这个研究与腐败有关,因为假定规范性理论是有关于(合法的)代表性和民主的内容。在国际关系中,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的理论方法是建立在“反转第二意像”的概念之上的。这同样适用于问题导向研究,侧重于规范扩散——其中国际反腐败体制是最近的例子——以及国际规范对国内人权政策的影响。反腐败政策跨越国际与国内两个分水岭,不仅通过“双层博弈”,即各国政府可以发挥国际和国内层面相互对抗的作用,从而获得更大的独立性,而且顺便说一下国际话语是如何由政府、反对派、媒体和民间社会来用于实现国内权力目的的。
尤其是公民社会经常被视为是普世主义的有帮助的地方范围的合作伙伴,帮助国际规范扎根于国内——有时同步,但更多的时候是在反对国家政府。这样,“双层博弈”是通过国际水平和国内民间社会的水平站在它的最前部分,迫使顽固的各国政府转弯和改变其行为与政策。根据传统的看法,民间社会、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和研究人员从事宣传奖学金(一些为国际金融机构和智囊团工作具有专业化,一些来自于公正的学术基础)形成一个认知社会,有代替各国在国际社会中塑造话语和规范的能力。
在反腐败领域中,我们发现这种“契约债券”存在于国际组织(以及一些西方国家的政府)和国内非政府组织之间,主要在是发展中和转型国家中。非政府组织与国际组织政策、某些规范创业政府有关联,强大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总部通常设在强大的规范创业政府的国家里。反过来又可以很容易的被反抗的各国政府通过那些非政府组织及其引起颠覆性的外国势力的特洛伊木马所利用。
相反,国际金融机构,其他国际组织和规范企业政府直接解决“目标”状态的政府。国内民间团体经常排除涉及向政府提供贷款和援助的外交领域——为国家腐败情况提供条件或为政府的反腐败举措的提供支持——调查与起诉的合作,或国家对国家的同行评审监控。许多研究已在推进的情况下进行的国际政策和制度,特别是关于环境和人权准则方面得到非国家行动者的积极支持。然而,几乎没有这样的研究,涉及到民间社会、国家政府和国际三个层次在反腐败工作上的表现出复杂的相互作用。这个特殊的问题提供了经验证据和见解,也使我们在东欧得到了新的复杂的交互模式理论结论。
内容
文献的贡献表明国家和国际反腐败的工作已深深地交织在一起,虽然不一定是战略上的协调作用。尽管已采取许多应对外部反腐败宣传的国内措施,进展还是经常被在国际机制、国内的权力斗争以及一些倡导团体和民间社会的参与之间的不可预见的协同效应所引发。这表明反腐败宣传还处于非常早期的阶段,关键的政策发展和突破在许多国家近期内发生,例如波兰在2002年,乌克兰在2005年,匈牙利在2007年的新的反腐败运动。然而,在21世纪初,国际政策和宣传环境在国际公约生效与项目总投资在东欧扎根于国家章节时获得了更多的内容。
主要的见解可以通过本文的三个层次结构分析来形成。国际社会层次是第三层次的分析,Sebastian Wolf确定反贪污国家集团和
剩余内容已隐藏,支付完成后下载完整资料
英语原文共 11 页,剩余内容已隐藏,支付完成后下载完整资料
资料编号:[286502],资料为PDF文档或Word文档,PDF文档可免费转换为Word
以上是毕业论文外文翻译,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