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原文共 13 页,剩余内容已隐藏,支付完成后下载完整资料
外文翻译
有效部分的边缘更靠近无支撑的边缘。在计算C3.1.1节的有效截面模量Se时,图B3.2-2(b)和B3.2-3(b)中的极端张力纤维应视为有效部分边缘更接近无支撑边缘。
(b)适用性确定
用于确定适用性的有效宽度应在根据B3.2(a)节的规定,除了用fd1和fd2代替f1和f2外,其中fd1和fd2是计算应力f1和f2,如图B3.2-1,B3.2-2和B3.2-3所示,分别根据可维修性确定的负载的总体部分。
B4带有简单唇缘加强筋的均匀压缩元件的有效宽度
带有简单边缘加强筋的均匀受压元件的有效宽度应按照(a)确定强度(b)确定适用性来计算。
(a)强度确定
w/t le; 0.328S时:
Ia = 0 (不需要边缘加强筋)
b = w (等式B4-1)
b1 = b2 = w/2 (见图B4-1) (等式B4-2)
= d′s (等式B4-3)
w/t gt; 0.328S时:
b1 = (b/2) (RI) (见图B4-1) (等式B4-4)
b2 = b – b1 (见图B4-1) (等式B4-5)
= d′s (RI) (等式B4-6)
因为:S = (等式B4-7)
w =图B4-1中定义的平面尺寸;
t =截面厚度;
a =加强筋的充分惯性矩,以便每个组成元素都会表现为僵硬的元素;
(等式B4-8)
b =有效的设计宽度;
b1,b2 =图B4-1中定义的有效设计宽度的部分;
=减小图B4-1中定义的加强筋的有效宽度;
d#39;s =按照B3.2节计算的加强筋的有效宽度效截面属性;(见图B4-1)
(RI)= Is/Iale; 1 (等式B4-9)
式中:
Is =加强筋的整个截面的惯性矩与其自身的中心轴线平行于待加劲的构件。 对于边缘加强筋,加强筋和要加劲的单元之间的圆角不被视为是加强筋加强的一部分。
= (d3t sin2theta;)/12 (等式B4-10)
其他尺寸变量的定义见图B4-1。
有效宽度b在方程 B4-4和B4-5应按照本节的规定计算B2.1具有板屈曲系数k,如下表B4-1所示:
表B4-1 板材屈曲系数k的确定
简单的唇边加强筋 (140° ge; theta; ge; 40°) |
|
D/w le; 0.25 |
0.25 lt; D/w le; 0.8 |
|
|
式中:
(等式B4-10)
(b)确定适用性
用于确定适用性的有效宽度应按照第2节计算B4(a),除了用代替f,其中是计算压缩应力的有效值确定可用性的负载部分。
图B4-1 具有简单唇缘加强筋的元素
B5带有单个或多个中间加强筋或带有中间加强筋的边缘加强元件的加筋元件有效宽度
B5.1带有单个或多个中间加强筋的均匀受压加筋构件的有效宽度
本节中使用以下符号:
Ag =包括扶强材在内的总面积;
As =扶强材的总面积;
=元素的有效宽度,位于包括加强件的元素的质心; 看到
图B5.1-2;
=加强元件的总平坦宽度; 见图B5.1-1;
=最大的子元素平坦宽度; 见图B5.1-1;
=元素边缘到加强筋中心线的水平距离;见图
B5.1-1;
=板弹性屈曲应力;
f =作用在扁平元件上的均匀压缩应力;
h =邻接加强元件的元件的宽度(例如,帽子部分中的网的深度
在压缩法兰中多个中间加劲肋等于h;如果
相邻元素的宽度不同,使用最小的元素)
=加强筋对元件平面部分中心线的惯性矩。半径
可以包括将扶强材连接到平面的内容。
k =单元的板屈曲系数;
=畸变屈曲的板屈曲系数;
=局部子元件屈曲的板屈曲系数;
=支撑点之间不受支撑的长度或限制的其他限制
元件的畸变屈曲;
R =畸变板屈曲系数的修正系数;
n =元素中的扶强材数量;
t =元素厚度;
i =扶强材“我”的指数;
lambda;=细长因子;
rho;=折减系数;
有效宽度应按照公式 B5.1-1如下:
(等式B5.1-1)
式中:
lambda; le; 0.673时, = 1
lambda; gt; 0.673时, (等式B5.1-2)
式中:
(等式B5.1-3)
(等式B5.1-4)
板屈曲系数k应由R和最小值确定,根据B5.1.1或B5.1.2(如适用)确定的。k=R和的最小值。
/h lt; 1时,R=2 (等式B5.1-5)
/h ge; 1时, (等式B5.1-6)
B5.1.1具体案例:n相同的加强筋,间隔相等
对于具有多个相同且等间隔的均匀压缩元件加强筋,板屈曲系数和有效宽度计算如下:
(a)强度测定:
(等式B5.1.1-1)
(等式B5.1.1-2)
(等式B5.1.1-3)
(等式B5.1.1-4)
(等式B5.1.1-5)
如果lt;,/应被允许用来代替增加的支撑能力。
(b)确定适用性:
用于确定适用性的有效宽度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B5.1.1(a)节除了用代替f外,其中是基于确定可维修性的负载的有效部分计算的元件的计算压缩应力。
B5.1.2一般情况:任意加强筋尺寸,位置和数量
对于具有任意大小,位置和数量的多个加强筋的均匀压缩加筋构件,应计算板屈曲系数和有效宽度如下:
(a)强度测定:
如果/,/应被允许用来代替增加的支撑能力。
图B5.1-1 板宽和加强筋位置
图B5.1-2 有效的宽度位置
(b)确定适用性:
用于确定适用性的有效宽度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B5.1.2节(a)除了用代替f外,其中是根据确定可用性的负载的有效截面计算的元件中的计算压缩应力。
B5.2带中间加强筋的边缘加劲元件
(a)强度确定:
对于具有中间扶强材的边缘加强件,其有效宽度be应按下式确定:
如果/tle;0.328S,则该元件完全有效并且不会局部屈曲减少
需要。
如果/tle;0.328S,则板屈曲系数k根据下式确定
B4部分,但用取代所有表达式中的w:
如果B4部分计算出的k小于4.0(k lt;4),则中间扶强材是忽略,并按照B4节的规定进行有效计算宽度。
如果从B4部分计算的k等于4.0(k = 4),则表示边缘的有效宽度加筋元素是根据B5.1节的规定计算出来的以下例外:
根据B5.1节计算的R小于或等于1。
=边缘加强元件的总平面宽度。
有关其他变量的定义,请参见B4和B5.1部分。
(b)确定适用性:
用于确定适用性的有效宽度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B5.1.2节(a)除了用代替f外,其中是根据确定可用性的负载的有效截面计算的元件中的计算压缩应力。
C.构件
C1部分的属性
各部分的性能(横截面积,惯性矩,剖面模数,回转半径等)应根据传统的结构设计方法确定。 除了需要使用横截面缩小或有效设计宽度的情况外,性能应基于构件的全部截面(或使用净截面的净截面)。
C2张力构件
有关本节的规定,请参阅附录A或B的C2部分。
C3弯曲构件
C3.1弯曲
在适用的情况下,标称弯曲强度[抗弯矩] Mn应为根据C3.1.1,C3.1.2,C3.1.3,C3.1.4,D6.1.1,D6.1.2和D6.1.2,计算的值中的最小值。
如果适用,参见第C3.6节,适用于受到弯曲和扭转载荷的横向不受约束的弯曲构件,如不通过横截面剪切中心的载荷,这一条件在本规定中没有考虑 。
C3.1.1标称截面强度[电阻]
公称弯曲强度[抗弯矩] Mn应计算在上根据适用的有效部分(程序I)开始产出的基础或无弹性储备能力(程序II)的基础。 根据A4,A5或A6中适用的设计方法,应使用本节中给出的适用安全系数和阻力系数来确定允许的强度或设计强度[阻力系数]。
对于加强或部分加强压缩法兰的部分:
Ωb = 1.67 (ASD)
phi;b = 0.95 (LRFD)
= 0.90 (LSD)
对于未加强压缩法兰的部分:
Ωb = 1.67 (ASD)
phi;b = 0.90 (LRFD)
= 0.90 (LSD)
(a)程序I - 基于产生收益
标称弯曲强度[抗弯矩] Mn为有效屈服时刻应按照方程式计算。 C3.1.1-1如下:
Mn= (等式C3.1.1-1)
式中:
Se=有效截面的弹性剖面模数,相对于Fy处的极端压缩或张力纤维计算。
=根据A7.1节确定的设计屈服应力。
(b)程序II - 基于非弹性储备能力
在下列情况下,允许使用无弹性弯曲储备能力条件得到满足:
(1)该构件不受扭曲或横向,扭转或弯曲扭转
屈曲。
(2)成形冷加工的影响不包括在屈服应力的确定中风云。
(3)网幅的压缩部分的深度与其厚度之比不是
超过lambda;1。
(4)ASD的剪切力不超过0.35Fy,LRFD和LSD的剪切力不超过0.6Fy
乘以web面积(ht代表加强元素或wt代表非加强元素)。
(5)任何腹板与垂线之间的角度不得超过30°。
公称弯曲强度[抗弯矩] Mn不得超过任一值根据C3.1.1(a)或程序I的规定确定的1.25 ,不然导致Cyey的最大压缩应变(对最大拉伸应变没有限制)
式中:
h=腹板的平坦深度;
t=元素的基础钢厚度;
ey=屈服应变;
= /E;
w=元素的平坦宽度;
E=弹性模量;
=压缩应变因子计算如下:
(i)没有中间加强筋的加强型加压元件
对于无中间加强筋的压缩单元,应计算如下:
w/t le;lambda;1时,=3
时, (等式C3.1.1-2)
w/t ge;lambda;2时,=1
此时:
(等式C3.1.1-3)
(等式C3.1.1-4)
(ii)不加强的压缩元素
对于非加速的压缩元素,应按下式计算:(
全文共8581字,剩余内容已隐藏,支付完成后下载完整资料
资料编号:[14418],资料为PDF文档或Word文档,PDF文档可免费转换为Word
以上是毕业论文外文翻译,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